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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汽车消费新政好 购车注意避纠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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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来源:云南瑞阳通信有限公司  更新时间:2026-02-26 02:50:55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】

   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(记者顾艳伟)随着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推进,汽车汽车消费升温,消费新政相关消费纠纷也有所增加。好购今年以来,车注广西南宁市场监管部门共接到汽车纠纷投诉举报3751件,意避其中投诉3421件、纠纷举报330件,汽车同比增长7%,消费新政投诉主要反映预付定(订)金无法退款、好购未按时交付车辆、车注捆绑加价售车、意避未履行“三包”义务、纠纷质量故障频发等问题。汽车为助力消费者理性安全购车,消费新政12月26日,好购南宁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消费提示,提醒消费者购车注意规避消费纠纷。

    据了解,南宁市汽车合同纠纷近六成与退定(订)有关。定金与订金在法律意义上存在明显区别,定金是担保方式,支付方违约无权索还,收取方违约需双倍返还;订金多被视为预付款,可协商退款。如选择贷款方式购车,要先明确首付能力、了解信用记录。签订合同时,务必看清定(订)金条款,不明时书面补充。

    在汽车消费纠纷中,售后服务问题受到关注,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的生产者、销售者和修理者是三包责任主体。销售者承担三包责任的,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,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、其他经营者追偿。销售者要明示三包条款等重要信息,让消费者购车前充分了解权益义务;生产者则需向销售者和修理者提供三包凭证等,以便其履行三包责任。若产品存在缺陷,生产者必须立即停止相关活动并实施召回,同时公布信息通知各方,承担召回费用并监督实施,以此保障消费者权益,维护汽车市场秩序。

   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,购车前应通过多渠道了解品牌车型质量口碑,选择正规经销商或官网购车,注意查验汽车合格证。使用过程中,如发动机等核心部件出现抖动、异响、漏油、功率不足等问题,应及时维修。购买新能源汽车应关注电池续航、寿命和充电问题等,注意电池保养,避免不当使用。购买二手车应选择信誉好的经销商,充分了解车况和过往历史,签订详细合同。随着汽车科技配置应用增多,也需关注质量不稳定因素。汽车销售商应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,验明家用汽车产品的随车文件,并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。消费者务必保留好支付凭证,如转账记录、收据、电子截图等,以便维权。

    责任编辑:赵英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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